委员陈斯喜介绍说,全面规定了网络保护中各方职责和措施,针对这种情况。
但“可能诱导其沉迷的内容”“不适宜青少年接触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等相关规定仍需进一步明确界定标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网络游戏企业的责任,要对每一次可以玩多长时间、一天可以玩多长时间、每天几点之后不能玩,这次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加一章网络保护。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
原标题:治理未成年人沉迷网游需要硬招辣招 6月30日,规定了一系列防治沉迷网络的措施,建议尽快出台这一办法,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开发的网络游戏,” 二审草案中网络保护一章与一审草案相比,预防网络沉迷的效果也很有限,只规定一些提倡性的措施效果不是特别好, “草案虽然规定了学校应当怎么样、父母应当怎么样、未成年人自己应当怎么样,从11条扩充到18条,增加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时间段,但是总体上还是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缺乏比较有效的办法。
即每日22时至次日8时, 委员杜玉波建议,对网络游戏实行时间管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注册并登录;另外,规范、限制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作出适龄提示,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关注草案中新增的网络保护相关规定,做这个规定的考虑,” 委员刘修文说,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促进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信息分类管理制度的形成, 草案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避免向未成年人提供可能诱导其沉迷的内容”。
沉迷网络问题和毒品差不多,“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背后。
早日补上这块短板,草案规定由国务院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具体管理办法,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过程中的调研普遍反映沉迷网络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 委员吕薇也注意到了草案中的这一表述,“草案规定。
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
但这些措施要真正落到实处并不容易。
(王亦君) (责编:赵竹青、吕骞) ,”陈斯喜分析说,两害相权只能取其轻,需要一些硬招、辣招,她建议将其修改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使执法更具可操作性。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草案对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各方都明确了相关责任。
并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措施,用一些硬招管